公共基础部
学院领导

公共基础教学部主任工作职责

一、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,主持基础部教学、科研、教学管理等全面工作。

二、负责提出本部的发展规划、教学改革、人才培养、教师队伍建设意见,及时与学校相关部门进行沟通。

三、负责制定本部教学、科研、师资培训、资料室建设、学术交流等工作规划,报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。

四、负责本部教职工队伍建设,做好教师业务培训、考核及职称评聘等有关工作。

五、组织本部各教研室制定教学计划,安排协调各教学环节,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。

六、定期召开党政联席会和部门工作例会,研究决定部内重要问题及各项工作安排,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。

七、积极支持各班子成员开展工作。

八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公共基础教学部副主任工作职责


一、在基础部主任领导下负责各项教学工作的实施,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学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,全面完成教学工作任务。

二、协助基础部主任组织建设课程评估论证工作,组织实施课程教学改革及调整,制定科研计划等。

三、督促并定期检查课程的教学过程、教学质量、教学基本建设和教学研究等各环节工作的落实,及教师工作规范执行情况,及时向基础部主任和校主管部门汇报有关问题,完成学院下达的各项教学任务。

四、协调教研室和有关院部在安排教学任务等方面的关系,协同主任审定上课教师名单,核实教师工作量。

五、协同主任建立健全督导听课制度,组织并实施听课和自检自评教学质量活动。

六、组织教研室开展教学经验交流,改进教学方法,提高教学质量,落实并监督教学方法研究,开展教学观摩活动。

七、作好课程建设,作好检查评估工作。

八、协助主任作好教师队伍建设与规划,制订教师培养进修计划,经学院通过后组织实施。

九、检查督导教务办主任、办公室主任履行职责。

十、完成院领导和基础部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
公共基础教学部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


一、全面负责基础部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。

二、在校党委的领导下,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,主持支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及思想政治工作。

三、传达、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、指示,按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。

四、提出支部工作计划,布置、检查、督促支部委员对党支部工作计划、决定和上级决议的执行情况。

五、根据学校党委和部党支部的工作安排,制订思想政治教育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
六、负责对教职工进行党的路线、方针政策和形势教育等思想政治教育。配合学校党委上好党课。

七、深入实际,联系群众,经常听取党员、群众的批评和建议,关心党员、群众的思想、工作、学习和生活。

八、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,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。

九、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